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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4章 看吧,完美符合(1/2)

办公室内,陈映荷依旧做出了一副没有表情的样子道:“周律师,你那边应该都已经阅卷了吧。”

周云点点头:“对,两个案子的卷宗我都已经看过了,大概案情基本上都已经了解。”

“现在我先说下辩护意见?”

陈映荷闻言同样点点头,也没有说什么。

这样子让周云更加谨慎了,这位检察官看起来很不好打交道的样子啊,自己一定要注意,说的时候绝对不能出现问题。

虽然后面到了法院那边还有机会,但是说实话,恶势力这个东西,如果检察院这边在提起公诉的时候不提出来,那后面就很难办了。

想到这里,周云清了清嗓子道:“陈检,那我先说说那个抢劫案吧,我看您这边是打算以抢劫罪,强奸罪来提起公诉。”

“对。”陈映荷开口,语气冷淡道:“目前只能以这两项罪名来提起公诉,你应该很清楚这样做的原因。”

周云笑了笑表示自己知道,年龄就是原因。

“但是陈检,您也看到了,证据显示,这几个人,尤其是那个叫吕新豪的,他们在之前以欺负别人为乐。”

“多次殴打他人,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并且在殴打之外,还用一些非暴力的手段来侮辱他人,这样的恶性行为,难道就不追究了吗?”

“陈检,我之前可是和很多学生了解过的,有部分学生因为他们的欺负,都已经产生了厌学的心理,不想去学校。”

“真的可以说,他们那个小团伙,已经影响到了五中那里的学校秩序。”

“就因为他们的年纪小,所以这样的行为就要听之任之了?”

陈映荷眉头皱起:“周律师,这怎么追究,你也是刑辩方面的专家,我们现在只能以抢劫罪和强奸罪来起诉。”

这是实话,而且就现在的情况来说,对方如果认罪认罚,再能拿到谅解书,最后量刑都到不了无期。

未成年人,哪怕犯的罪再严重,基本上无期就到顶了,死缓都不会有。

周云闻言笑道:“陈检,罪名方面的话确实只能以这两项罪名起诉,但是,您不觉得他们这个团伙有点问题吗?”

陈映荷做出了一副感兴趣的样子,当然她也确实好奇这位周律师又准备出什么样的主意。

周云自然不知道对方的想法,他已经拿出了十二分的本事,要说服这位检察官,说服人方面他可是专业的!

“您看啊陈检,他们这个团伙由两个成年人带领,然后平日里也是大哥小弟,小弟们要到的钱会交给大哥一部分,遇到问题了,大哥也会出面。”

“然后他们还在日常生活中随意欺负人,侮辱他人,我认为已经足以认定他们是恶势力团伙了!”

嗯……啊?

饶是陈映荷在之前已经想了很多,但也没想到周云居然会从“恶势力”的角度入手!

下意识地,陈映荷开口道:“周律师,这应该没有达到恶势力的标准吧?”

“陈检,您听我解释。”周云随即道:“根据《反有组织犯罪法》等规定,

恶势力是指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领域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群众,扰乱社会秩序、经济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但尚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组织。”

“那好,您看首先他们确实经常纠集在一起,而且用暴力威胁等手段,在学校以及学校周边区域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这个没问题吧?”

陈映荷点点头,这个确实没问题,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更是完全符合。

“那您再看,他们这个团体经常无事生非欺负侮辱他人,算不算为非作恶,算不算欺压群众呢?”

认定恶势力组织通常有一个很重要的指标,那就是要有“为非作恶欺压群众”的情况。

什么叫为非作恶欺压群众,在法律意义上一般是指“不以牟利为目的的欺压他人”。

通常大家做事都要有一定的目的,而这个目的一般都是为了获取利益。

但在这里,必须要有“无事生非”的情况,就是我不为了赚钱,我就是要欺负别人,就是要凭着自己的喜好去欺负侮辱他人。

这样的情况才能叫为非作恶欺压群众。

而这个团伙就是这样,可能根本就不为了要钱,就是想着欺负别人。

陈映荷不说话了,她感觉这位周律师的思维方法好像确实很特殊……

周云接着道:“至于说最后的扰乱社会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这同样符合,学校也是社会的组成部分。”

“在学校这个小社会里扰乱秩序,那同样也是扰乱社会秩序,同样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很多学生都不想上学了。”

“这难道不是对学校秩序的一个极大破坏吗?”

周云说了很多,从恶势力的定义出发,结合证据进行了阐述,归根结底就在于,这样一个又是抢劫又是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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