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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26章 不平等条约(1/3)

“大人,这笔我不会用,请问有鹅毛笔吗?”

“什么鹅毛笔?”

阎应元一下被克鲁伊问懵,他哪里知道什么鹅毛笔。

朱慈烺当然知道他为何要鹅毛笔,对锦衣卫说道:

“出去寻找几根大点鸟毛给他,西方蛮夷不会使用毛笔。”

锦衣卫领旨,立即出去寻找鸟毛,总督府原本有鹅毛笔,明军整理房间时,不知何物,都扔掉了……

不久,锦衣卫找来几根公鸡尾翼,虽然没有鹅毛好用,绝对可以凑乎使用。

锦衣卫把鸡毛递给克鲁伊,并警告他:

“鹅毛笔给你,老老实实按照陛下要求写,敢耍花招,会死的很惨。”

阎应元上前拿起几根所谓的鹅毛笔,脑袋里一片空白,他无法理解,这东西如何写字。

黄德功等人更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他们不懂皇帝是何用意,又不是在国内审犯人,让尼德兰人写这些有什么用。

虽然心里有疑问,他们又不敢多问,只能静观其变,相信皇帝很快会解开谜底。

华夏文化博大精深,很早就开始使用毛笔写字,而西方国家却不同,他们最喜欢用鹅毛笔。

古代的西方之所以喜欢用鹅毛笔来写字,这是因为产生对比的效果,在鹅毛笔发明之前,他们写字使用的乃是芦苇笔。

起初的芦苇笔制作的非常粗糙,有许多缺点,用芦苇笔在羊皮卷上书写的时候,芦苇笔杆非常容易折断。

而且芦苇笔的质量也非常不好,一不小心就容易划破羊皮纸。

后来,他们发现芦苇笔在经过一段重口味的加工之后,才能够变得更加坚韧、光滑。

这个重口味的加工方法,就是将芦苇杆放进动物的粪便里面,然后进行发酵,发酵几个月之后,再取出来将它清洗干净。

这样子制作出来的芦苇笔表面颜色漂亮,不再容易折断,然而缺点是芦苇笔的制作过程,实在有点恶心过度了。

如果在清理的过程中,没能清理干净的话,那么写字的时候,就能够闻到悠悠的“香味”。

后来西方人发现鹅毛笔比芦苇笔更加好用,并且外表看起来也更加的美观大方,制作过程也不那么重口味,只需要经过脱脂硬化处理之后,即可削切笔尖。

鹅毛笔在西元七百年的左右,开始大面积的普及,当时的西方还没有发明出金属笔尖的钢笔、原子笔等等。

鹅毛笔成为他们首选的书写工具,在鹅毛笔的使用过程中,大家也不再局限于鹅,大多数的禽类的羽毛,都可以用来制作羽毛笔。

其实在手感上区别并不大,只是随着禽鸟类的羽毛颜色不同,大家可以各凭喜好更加美观。

但是,注定鹅毛笔在中国是无法发扬起来的,未经过特殊加工的鹅毛笔并不具有储存墨水的功能。

西方的字母普遍比较简短,沾取一次墨水能写出好几个字母,如果是写汉字,一个字要沾几次墨水。

到1810年发明钢笔之后,鹅毛笔才被西方逐渐的抛弃……

“是是,小人马上写,保证让大明皇帝陛下满意……”

克鲁伊不再犹豫,拿起鸡毛笔开始奋笔疾书。

不得不说,一旦有人在生命受到严重威胁时,总能把自己的能力超常发挥。

克鲁伊就是这么一个人,不但把尼德兰如何占领台湾和爪哇的事情写的清清楚楚,还把组建联合舰队之事,也写的很详细,还添油加醋,把那些没有的事情都写进去。

尼德兰王室在他的笔下直接变成海盗,甚至比海盗还贪婪血腥,其实并非他冤枉尼德兰王室,殖民者本就是强盗……

尽管如此,担心大明皇帝不满意,他又把巴达维亚几次屠杀明人的事情都做了详细介绍。

写完之后,他又仔细检查一遍自己写的供词,感觉还不够,他又把屠杀海上岛民和打劫商船之事,一起算到尼德兰王室身上……

大约用小半天时间,终于把供词完整写下来。

其实说是供词,还不如说是尼德兰上校克鲁伊为了活命,向大明递交的投名状……

由于一直跪在地上写字,时间长克鲁伊根本无法起身,把投名状递给阎应元后,克鲁伊一阵摇晃摔倒在地……

阎应元没有理睬摔倒的尼德兰上校,而是仔细观看那份投名状。

可看了半天,也没有看出什么名堂,他根本看不懂人家写的字母。

不懂不能打肿脸充胖子,阎应元把克鲁伊写的六张罪状递给朱成功。

“国姓爷,看看是否属实,吾实在看不懂。”

朱成功微微一笑:

“稍等片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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