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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4章 西方思想及宗教简史四十五!(1/3)

西班牙是南宋遗民顺塔国朝廷造就的欧洲老牌海上强国,英国及英盟是明朝逃亡朝廷精心打造的新兴欧洲强国。从1403年明朝逃亡朝廷进入欧洲,到1644年年明朝垮台,西班牙一直是英国的主要敌国,在240多年里,由于忌惮明朝的清算,因此英国及英盟一直韬光养晦,不敢放开手脚处理欧洲和世界的事情,因此英西双方在240多年的争斗中各有胜负,维持平衡。

英国等欧洲国家一直通过洪门、共济会和光明会等控制的深入东方朝廷和社会的耶稣会等间谍社团,获得明朝廷及社会的各方面情况和信息。

当英国得知明朝即将寿终正寝后,它马上支持英盟的主要国家荷兰对西班牙称霸海上的利器——无敌舰队进行毁灭性打击。

荷兰消灭西班牙无敌舰队之战即唐斯之战或称唐斯海战(荷兰语:eeslag bij uins;西班牙语:atalla de las unas),发生于1639年10月21日。荷兰海军成功地拦截和围歼西班牙海军统帅奥昆多率领的一支由77艘西班牙和弗勒芒大型战舰组成的船队。此次海战迫使西班牙最后放弃了征服荷兰的企图,同时也为荷兰赢得了海上强国的声誉。标志着世界海军力量的重大转折,西班牙的海上优势已不复存在。西班牙因这次海战在三十年战争之后的进程到18世纪初,都未能重建其海军优势,荷兰彻底取代其成为世界最强大的海军力量。

但唐斯海战的胜利成为荷兰脱离英盟的起点,从此荷兰停止向英国支付保护费和利益分成,英荷从此结怨,第一次英荷战争的即可爆发。

第一次英荷战争(英语:irst nglo-utch ar;荷兰语:erste ngels-ederlandse oorlog,1652年-1654年)是指三次英荷战争中的第一次,战争的起因是贸易问题,英国颁布《航海条例》,1652年5月,两国舰队在多佛海峡发生冲突,与荷兰的海上贸易发生冲突。 [1]而导火线却是英国攻击荷兰商船,结果引发大规模的船舰行动,7月8日正式宣战。英国海军封锁了多佛海峡和北海,拦截荷兰商船,荷兰则组织舰队护航,双方海战逐渐由封锁反封锁的贸易战发展为主力舰队间争夺制海权的决战,1653年8月,荷兰集中海军力量与英国决战被击败,英国控制了英吉利海峡制海权,使依赖贸易生存的荷兰经济瘫痪。

荷兰通过厄尔巴岛海战、里窝那之战的胜利使英国在地中海的贸易完全陷入瘫痪状态。经过在地中海特别是大西洋的诸次战斗,英国也同荷兰一样被战争拖得疲惫不堪,于是同意进行和平谈判。

战争互有胜负,然而在最后关头,荷军溃败。1654年双方签订《威斯敏斯特和约》,荷兰认输并承认航海条例。根据合约,荷兰承认英国在东印度群岛与自己同等的贸易权,并支付27万英镑的赔款,同意第一次英荷战争以英国的胜利告终。荷兰领悟到船舰上的弱势而开始各个重大的造船计划,在各地开始建造风帆战列舰,甚至法律明文规定不得将这新造的六十艘出售,第二次英荷战争其实已经在酝酿当中。

第二次英荷战争(英文:econd nglo-utch ar;荷兰语:ndse orlog)包括1665年6月~12月洛斯托夫特海战及卑尔根海战阶段;1665年12月~1666年9月四日海战、古德温海战、圣·詹姆斯日之战及“霍尔姆斯篝火”之战阶段;1666年9月~1667年7月英荷对攻战等三个阶段,这场战争发生在英国斯图亚特王朝复辟时期。起因于英国订立更严苛的航海法,并占领荷兰位于北美的殖民地新阿姆斯特丹(今纽约)。

战后荷兰保有从英国占领的领地苏里南,割让包括新阿姆斯特丹在内的北美殖民地新尼德兰给英国(也就是双方互换领地);而英国修改航海法,让出部分商贸利益给荷兰,并被迫和荷兰、瑞典结成三国同盟,共同向法国施压,要求法王路易十四退还大批领土给西班牙(1667-1668法国在产权转移战争打败西班牙)。总体来说,第二次英荷战争是英国战败,因此酝酿出第三次英荷战争。

第三次英荷战争(英语:hird nglo-utch ndse orlog)实际上也是荷法战争的一个组成部分,是英荷海上争夺的最后阶段。

战争使得欧洲的许多国家卷入其间。荷兰是法国在欧洲建立霸权的障碍之一,法国国王路易十四早就图谋瓜分荷兰,并将现今属于比利时的荷兰领土作为法国的“天然边界”,以巩固法国大陆霸权的地位。英国方面也对上次战争的失败心有不甘,希望卷土重来。于是,在法王路易十四的贿赂下,英王查理二世同意了共抗荷兰的提议。

1670年6月,两国签订了《多佛密约》。该条约规定:查理二世有在英国恢复天主教,并与法国共同对荷兰作战的义务;路易十四有出兵镇压英国可能发生的“骚乱”的义务。

1672年法国对荷兰宣战,英国退出了与荷兰、瑞典组成的三国同盟,援助法国对荷作战。据说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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