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五章 万民法典,法家根基。(1/2)
就算是强如包正在面对已经建立了一百六十年的大艮朝时,也不可能随意扬起变法的利斧。
因为并不是任何事情都可以依靠力量来解决的,别小看大艮的‘忠臣们’,如果不能令他们一个个心服口服,随时都能含口血喷在包正和王安石的脸上,说他们是‘擅动祖宗之法’。
望着面前这个弟子,包正甚至有几分佩服,比起他来,王安石其实更为纯粹,这就是一个纯粹的法家学士,变法就是这家伙眼中最美好的事和最伟大的理想。
这就是个傻子啊,就像当年的商鞅一样。
可商鞅至少还‘傻’成了一代法家真仙,王安石却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修习法家典籍却对法家修炼之道不屑一顾,认为都是些歪门邪道,天下还有比他更傻的家伙吗?
比起王安石这种‘纯粹的傻瓜’,包正就功利了许多,这是因为他另外一名好学生颜查散。
入蜀后不过一年,颜查散代天巡狩、安定一方,功德终于完满,《洗冤录》托出万朵青云,一本法典冉冉而落,直入包正紫府天宫。
《万民法典》现,法家紫府天宫从此摇身一变,化为‘至高法庭’,待到大成之日,将完全取代原先的紫府天宫,彻底抹去道家的一切痕迹。
商鞅子、韩非子,申子、慎子,这些个开创法家的先贤都曾师从道家,虽然后来由道入法,却始终无法完全抹除道家的痕迹,法、术、势三家都无法摆脱君权的支持。
所以商鞅哪怕成为了法家真仙,一旦触碰君权,也只能落得个身死道消的下场。
如果一定要找个原因的话,就是因为之前的法家之法,并不是从万民中来,而是出自君权所授,根本既然受限,就算个人修行再如何高深,还是无法与道、佛这样的显派大宗相提并论。
一旦成就了至高法庭,从此才算有了真正的法家根基,独立于君权之外,高于这世间的一切权力。
“正如《洗冤录》所载,至高法庭一旦成就,世间便有真正的法家,日后成就法家真仙甚至真仙之上也是水到渠成,从此不受神权、君权、甚至是天道法则的影响!
法律至高无上,高于一切、受权于民!
真正的立法者终究还是人民,只有受权于人民,才不会受到君权、神权、佛权、仙权的影响,才会真正的万古不腐、千载长青!
只不过至高法庭初成,根基也还浅薄,民生、民权、民主,正是我圆满法家根基、大成至高法庭的途径。
惭愧、惭愧,比起介甫,我居然目的不够纯粹,不过万法归宗、殊途同归,只求结果便是。”
“恩师真乃天人也,听恩师一席话,当真是胜读十年书!”
王安石一脸敬佩地望着包正。
恩师说的太好了,官府的那些油滑吏人之所以靠不住,就是因为手中的权力失去了束缚,没有能够市场化所致。
如此难题,在恩师手中竟轻松化解,原来只需要在民间推行‘银庄’制度,以民间资本建立各大银庄,而后再由大艮户部监督管理,就可打破千百年来沉积的胥吏之祸。
恩师说得对啊,这些银庄老板既要彼此竞争,又有朝廷监督、责任到司、到人,他们自然要给予农户较为公平的待遇,若是每年二五月间朝廷户部再颁下严令、加强监督,这些钱庄就算还有心搞鬼,也要比那些胥吏好上了许多。
这个‘银庄’制度简直就是对青苗法最有利的补充,以王安石的聪明,自然不难想象‘银庄’制度一旦推出,影响的可不仅仅是青苗法,就连大艮的军政、经济都要受其影响,对于渐生积弊的大艮朝来说,就如点金之指!
这样的好办法为什么我没有想到?我就是个笨蛋啊,与恩师相比,果如云泥之判。
包正有些满意地望着这个门生:“银庄制度虽好,却是开大艮之先河,朝中的老古董们无论忠奸,多数必会反对,纵然是为师也有顾忌。
幽云十六州是个好地方啊......为了收复幽云,引得幽云南人归心,在此地推行变法,既可堵住朝中诸公之口,也可在和谈中占据上风,若是幽云变法成功,可渐渐推行于整个大艮,届时就由介甫你主持变法一事,你可有勇气担承吗?”
“恩师,安石就算粉身碎骨,定将变法进行到底!”
王安石激动坏了,在大艮境内推行苦思多年的变法良策就是他多年的理想啊,如今有了实现的机会,只觉全身十万八千个毛孔都乐得张开了。
“既如此,和谈之时便由你主陈变法一事,此事不需要提前知会寇准,寇老西儿虽是忠臣,却也是个顽固不化的老古董,若是提前知会,他是一定会反对的。”
包正伸出手拍了拍王安石的肩膀,微笑道:“努力,为师很看好你。”
......
不得不承认,萧燕燕很会选人。
北国议和使团的三大都知中除了她的蓝颜知己韩德让之外,还有两位北国重臣,一个是喜隐大王,一个是敌烈大王,都是太祖三枝的后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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