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
关灯
上一页 进书架 回目录    存书签 下一章

第四百零四章 崔钰案(十四)(2/2)

查副使、兵部观政徐道覆,顷接梁州六百里急递,所呈王犯铎等供状,览之不胜惊骇!

崔氏二犯上攫朝廷之国帑,下刮梁州百姓之脂膏,唯才是贪,曷知底里!崔钰性贪黩无厌,征求货财,为饲贪欲巧立名目,纳捐冒赈,皇皇如不及。

梁州按察司、监察司及都指挥使司之三司畏其倾陷,不得不辇货权门,结为奥援,或为朋党。崔钰自处州府,动循格令,衣寇士子,非常调无仕进之门。所以秉钧数年,州郡侧目,惮其威权。

王铎者,崔钰之爪牙鹰犬也,残杀王粲之主犯,逢迎之徒,暴虐之凶也。今崔氏尚未归案,而王铎等为逃罪责竟然肆意攀扯,震撼朝野,是其贪墨之罪,暴虐之孽尚可按律论定,而其移祸之心虽车裂难诛!

钦差正使刘裕、钦差副使徐道覆,奉命巡查梁州,彻查要案当何其明慎?今竟容王铎等犯移罪攀扯,扰乱案情,是诚何心?

现将原呈供词罪状掷回,着即重审,务将实情七日内呈报内阁枢密,倘再有不情实词,则追责问罪!
本章已完成!
上一页 进书架 回目录    存书签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