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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七十三章:还找吗? Vip(2/2)

如胡狗,那孙子的的确确有能耐,特别能打,两把菜刀挥舞起来就跟绞肉机一样。

也是不怕死的那一类。

广鸡帮之所以能够在河间做大,一个原因是因为穷。

穷山恶水出吊毛,穷到一定程度,连饭都吃不起了,什么事儿干不出来?

自古以来,新的朝代更替,农民起义什么的,究其根源,就是因为穷。

农民本身挺敦厚,很多农民一辈子都不会跟法律打交道,更谈不上犯罪,每天在田间地头埋头苦干,辛苦求存。被村霸地方正府欺诈勒索。

他们就像是憨厚的牛,勤劳耕作,从不偷懒』而,一旦欺辱压榨到一定程度,把他们逼迫的没有活路了,激起民愤,看似敦厚的农民,却是拥有能够让朝代更替,改天换地的惊人能力。

为此,即便牺牲千千万万也在所不惜。

广鸡人就是这样。

逼急眼了,天不怕地不怕,光脚的不怕穿鞋的。

这是其一。

其二,广鸡靠近越南,村子对面就是越邦领地,只要花上一点钱,轻轻松松能弄到重火器。

枪支,弹药之类的。

当然,也少不了毒品。

听说广鸡帮已经跟越邦的嘿势力勾搭上了,准备在河间兜售毒品交易◎此,才有了今天所发生的一幕。

大光小光到上上酒吧,想掠过胡南帮的地界,占为己有,然后卖毒品。

毫无疑问,毒品是超级暴利,否则,也不会有那么多的人铤而走险。

广鸡帮发展到现在这个地步,已经到了一个瓶颈,目前最差的就是钱。

光是车站,一年三两百万的收入,已经远远跟不上大小光日益膨胀的胃口。

有钱才能够勾搭上那些贪官污吏,有钱才能够成为人生人,才能开公司洗白,转型,成为正儿八经的生意人,受到国家的保护。

谁知道,突然蹦出施满江这么个玩意儿,大光甭提多恼火了。

还没跟酒吧老板商榷,也没跟胡南帮的火拼,就被鈤成狗了。

“大王派我来巡山,抓个和尚做晚餐,山涧的水,无比的甜,不羡鸳鸯不羡仙……”

电话拨通,阿甘走到拐角,脸色有些凝重,胡狗的死让他生出一种兔死狐悲的错觉。“老大,没找到人,有很多警察。”

“还,还有……”

“胡南帮的胡狗死了,尸体在这呢!听目击者说,应该是死在同一个人手里。”

警察已经找了一条白布把胡狗的尸体遮盖住,但是从这个角度看过去,可以很清晰的看到,胡狗的尸体就像是一条真正的死狗,趴在地上,一摊死肉。

最恐怖的是胡狗尸体的脖子上面,明明有应该是一颗头的地方,却是干瘪的。

显然,胡狗的脑袋没保存的很完整。

旁边的地上,红白一地,那是他的脑浆,散发着一股子腥臭味。

阿甘的脸色有些难看。

倘若他早来七八分钟的话,那块白布下面的尸体,极有可能会是他。“还,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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