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百一十四章 佣兵初体验(2/3)
走过去,把刀疤一把按在桌面上的景却是人人都看得到。
“哈,这不算什么。对了,你这里有朝圣*艾德特方向走的任务吗?”安德把还没喝完的麦酒端起来喝了一口,然后问道。
“你要去圣*艾德特?”酒保还没回答,一个女声从旁边搭话。
“嗯,我想趁着年轻出去游历一下,不过我没有什么钱,打算一边当佣兵,一边游历。”安德不在意的说着。
“我们血蔷薇佣兵团正好准备去魔雷克城,如果你想去圣*艾德特,可以和我们一路,如果表现的好,我们也不是不收男人的哦。”
黄头发、大多数时候被人称之为金发,这位金发的佣兵女郎面容刚硬中带着几分飒爽,她把脸凑到安德边,一边说,一边用极具侵略的目光上下打量着安德的脸。
安德现在的形象是一名年轻的剑盾战士,虽然略微扮丑了些,可在一般人眼里,相貌依然超过‘英俊’的平均水准——体进化到安德这个境界,就算原本是丑鬼,相貌也要变得完美。
“这位女士是血蔷薇佣兵团的副团长莲娜,血蔷薇佣兵团在博安特城赫赫有名、主要跑百合花领到圣*艾德特的商路。”莲娜在这里面子不小,所以酒保适时送上助攻。
大战已经结束许多年了,但是在百合花领的政策下,附近几个国家的女强者纷纷云集,因此在百合花领中,产生了许多以女为主的商会、冒险团、佣兵团等等。
这些女为主的团体往往有比男更强大的战斗力和向心力——没两把刷子就留在家乡嫁人了,谁会出来闯dàng)?
当然,这些女团体并不是不招男成员,只是相对会更挑剔一些。
“我能问问什么时候出发吗?”安德想了想,问道。
经过刚才一抓一手油的糟糕体验,安德觉得,加入一个窥视自己‘美色’的女佣兵团来体验人生,应该比加入一群臭气熏天的大老爷们团体要好一些。
“如果快的话,我们三天后就走。不过在此之前,我们还有一个小任务要完成——这也是对你的考验哦。”莲娜转了转手中的玻璃酒杯,把杯中红酒一饮而尽,笑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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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蔷薇佣兵团是一个复合型的大型佣兵团,足有两支中队的编制,总部在博安特城。
作为女为主的大型佣兵团,收录新人其实是很慎重的,不但要有人员担保推荐,而且还要经过考核才能正式进入其中。
她们甚至有自己培训新人和对应的内部晋升机制,并非阿猫阿狗都能加入。
只是这种收录标准,对于从血潮领出来的战士们会相对放松一些。
血潮领出来的战士,出名的守规矩且战力强横——大战已经结束了整整十五年,每年想加入血潮军、领到终铁饭碗的战士不知凡几。
可是血潮军编制只有五万人,退役一人才招收一人,考核更是严格之极,不仅要出清白,还得考核武技,除此之外还要考核纪律和基础文化课程,许多长辈是血潮军出的男孩都考不进去。
这些男孩如果没办法加入血潮军,又不甘心就此平庸,就会离开血潮领闯天下,百合花领就是这些年轻人出门的第一站。
这些血潮领出来的男孩一般家境还可以,能置备武器铠甲,受过教育,遵守纪律又能打,是许多百合花领女佣兵/女佣兵成家的选择对象。
像安德这样武具崭新、武技不错、还识得字,却在很多细节上显示出菜鸟本质的人,又是在百合花领和血潮领交界处的博安特城出现,很是符合这种离家闯天下的形象。
所以莲娜才会主动招纳他,不然,你以为什么人都能进入这种大型佣兵团吗?
“你先住在这里。明天有个剿灭地精的任务,如果你通过考验,我们才会考虑接纳你为血蔷薇的外围成员。”莲娜指了指宿舍里的铺,让安德进去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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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一组六人的佣兵小队,搭乘马车来到博安特城外三十里的一处村落。
艾比利灭国不过十五年,人口大量减少,因此许多村庄都荒废了。
这处村庄是在六年前重新建立起来,为渐繁荣的博安特城种植粮食等作物。
最近,这里有村民发现地精活动的踪迹,引起了大家的不安。
因为田地多年荒废,除了重新开垦出来的部分田地之外,在距离农田不远处的树林,茂密程度几乎赶得上森林。
在如此复杂的环境下,博安特城出动正规军剿灭少量地精显然不符合实际;
所以博安特城的管理者花一些钱,在冒险者行会中挂了任务,请少量手高超的冒险者去清理地精,是价比比较高的选择。
长途马车颠簸了一路,终于在下午三点左右来到了目的地。
马车在村口停下,众人走下马车,已经有一名中年男子带着两名农民等在村口。
“是罗伯特村长吗,我是血蔷薇的穆琳。”蓝头发的女弓箭手迎了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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