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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章 往事(3/3)

了死去的秦母,她的两个姐姐都全然不知情。

她此番来到溯溪村,是背着秦慕离悄悄来的。

她的目的很纯粹,那就是在溯溪村这个三不管地界好好地吃上几餐尸肉。

毕竟已经到了行将就木的年纪,要杀人藏尸对于一个这样手无缚鸡之力的老奶奶来说简直是天方夜谭。

她不可能做得到。

因此,她回到了溯溪村。

这是个警察都不常干预的小村庄。

这里经常有人横死,可最后等来的结局都是不了了之,也就是说,即便溯溪村死了人,也没有专人来过问,这一点很重要。

最重要的是,这里的人都和她一样,有着相同的食尸癖。

这就好像,两个人脚都很臭,在和别人呆在一起的时候,他们两个都会被嫌弃,可当他们面对彼此的时候,就会会心一笑,毫不在意地愉快相处。

那个在村口无辜丧命的司机,也确实是被秦慕彩给杀了吃肉的。

至于凶器,不过是一支长得酷似耐克笔的防身笔。

那是邻居一个小男孩送给她的饯别礼物。

在这个秦奶奶把笔扎进司机动脉的时候,她着实把自己给活活吓了一大跳,她没想到,自己都这么大年纪了,还能有这样的力道。

她坚信,这是长期吃尸肉的好结果。

当时,那个人只是抽搐了几分钟,就不动了,连一丝挣扎都没有。

几天前,秦慕彩还特地对黄青青他们说,刘项云已经变得不人不鬼了,可实际上,她才真正是那个半人半尸的东西。

洛凡几人面对这个身长绿毛的半尸人,僵持了有十分钟之久,最后,他一咬牙一跺脚,拉起两个女生,扭头就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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